厦门钨业: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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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1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以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对原募投项目“1000 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部分实施地点、建设期等进行变更具有合理性,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58,000 万元将用于实施“扩产硬面材料产线建设项目”、“年产 2 亿片数控刀片基体厂房并新增年产 5500 万片数控刀片基体产能建设项目”和“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等新项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市场及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长期的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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