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w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 2018 年 4 月 18 日由厦门钨业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MA31M8QP5T, 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为 18,0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8,000.00 万元人民币。2021 年 1 月,厦门钨业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出资额 22,000.00 万元人民币。2021 年 6 月,福建冶控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并认缴出资 60,00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法人代表:陈焕然。公司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金辉西路 8-1
号。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永磁同步电机的研发、设计与制造及电机的配套及延伸产业,以及产业园区的运营管理。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
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