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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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548)
須予披露的交易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茲提述深圳國際及本公司於 2025 年 7 月 31 日刊發的聯合公告,內容
有關本公司分別於 2025 年 7 月 30 日及 2025 年 7 月 31 日向江蘇銀行
認購了本金均為人民幣 5 億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一期)及結構性存 款產品(第二期),有關詳情請參閱上述聯合公告。
此後,本公司分別於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及 2025
年 11 月 11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了本金均為人民幣 5,000 萬元的結構性
存款產品(第三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四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五 期)。
於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本公司進一步向江蘇銀行認購了本金為人民
幣 5,000 萬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六期)。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本公司認購的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均由同一家銀行發行且於 12 個月內完成,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及 14.23(1)條,認購該 等結構性存款產品的交易須合併計算。由於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 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經合併計算後超過 5%但均低於 25%,故 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本公司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 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為免生疑,(i)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按獨立基準計算),及(ii)認 購前五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經合併計算),適用的百分比率均低於 5%, 故此上述認購並不構成本公司於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須予披露交 易。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茲提述深圳國際及本公司於 2025 年 7 月 31 日刊發的聯合公告,內容
有關本公司分別於 2025 年 7 月 30 日及 2025 年 7 月 31 日向江蘇銀行
認購了本金均為人民幣 5 億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一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二期)。有關詳情請參閱上述聯合公告。
此後,本公司分別於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及 2025
年 11 月 11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了本金均為人民幣 5,000 萬元的結構性
存款產品(第三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四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五期)。
於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本公司進一步向江蘇銀行認購了本金為人民幣
5,000 萬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六期)。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三期)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四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五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六期)的主要條款如下:
(1)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三期)
認購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7 日
認購人 : 本公司
發行銀行 : 江蘇銀行
產品名稱 : 江蘇銀行對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 2025 年
第 57 期,L 款
產品收益類型 :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期限 : 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計 64 天
認購本金 : 人民幣 5,000 萬元
收益率區間 : 1.2%或 2.3%
(2)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四期)
認購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8 日
認購人 : 本公司
發行銀行 : 江蘇銀行
產品名稱 : 江蘇銀行對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 2025 年
第 57 期,K 款
產品收益類型 :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期限 : 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計 63 天
認購本金 : 人民幣 5,000 萬元
收益率區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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