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25-07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7467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22 - 2025/10/23 2025/10/23
H 股股东的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的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实施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09,929,525股为基数(其中 A 股股本为
3,614,443,347 股,H 股股本为 995,486,178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467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805,216,390.13元(含税,其中 A 股派发金额为 631,334,819.42 元,H 股派发金额
为 173,881,570.71 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7)。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22 - 2025/10/23 2025/10/23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本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 A 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黄金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
1)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待该类股东转让
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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