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控规范建设与评价、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等方面开展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贾明琪、王秋红、王牮三位委员组成,三位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其中贾明琪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2025年1月27日公司换届选举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雷、邢亮、王森三位委员组成,其中王雷、王森为独立董事,王雷为公司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二、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
1.2024年1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九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初稿。
2.2024年3月2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十次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2023年度审计结果,对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异议。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4年4月2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4年7月1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财务总监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8月2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十三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6.2024年10月3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24年12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十五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认了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审查年报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踪、审核和监督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过程,并就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事项、非经常性损益事项等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和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报告期(2024年度),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年审工作安排和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委员
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阅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结论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及时对公司半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开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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