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沙)
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履职、勤勉尽责、独立判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沙:女,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任职龙宸汇财税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龙宸汇财税咨询(昆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富星途投资管理(昆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茶亿茶咔(苏州)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23年3月30日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真审阅并审议通过各项议案,未有弃权或反对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专门委员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未对报告期内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总结,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的相关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利用电话、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并且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439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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