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20:06:41 股吧网页版
狮头股份: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豁免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5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7 号)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
复之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5年9月19日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出具的《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7 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已会同上市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贵所反馈意见要求评估师核查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及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如下。

问题 1(原问题 5)关于标的公司评估方法及业绩承诺

重组报告书披露,(1)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其中收益法评估值为
67,980.61 万元,增值率 295.88%,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29,495.88 万元,增值率 71.77%,
增值主要系存货、无形资产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加。本次交易最终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为 97.4399%,对应交易作价为 66,239.63 万元;(2)
本次收益法预测 2025 年和 2026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275.93 万元和 38,600.00 万元,
低于 2024 年营业收入水平,2024 年标的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2,508.45 万元。本次业
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5 年-2027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00.00 万元、
4,600.00 万元和 6,200.00 万元;2025 年 1-5 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285.75 万元、
扣非归母净利润 99.98 万元,营收和利润大幅下降,与业绩承诺利润目标差距较大。
请公司披露:(1)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存货及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的合理性;(2)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差异较大的原因,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标的公司自身经营特点的匹配性、与可比交易案例的可比性;(3)结合收益
法评估过程,分析在 2025 年和 2026 年预测收入低于 2024 年的情况下,利润水平高于
2024 年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销售及最新业绩情况,分析本次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对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披露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存货及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的合理性

1、存货评估增值的合理性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存货(母公司口径)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原材料 2,034.86 2,034.86 - -

委托加工物资 25.20 25.20 - -

产成品(库存商品) 137.09 242.69 105.60 77.03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7.68 7.68 - -

发出商品 19,583.87 27,005.63 7,421.76 37.90

合计 21,788.71 29,316.07 7,527.36 34.55

注: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合并口径存货账面价值 22,036.44 万元,母公司口径存货账面
价值 21,788.71 万元,占比 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