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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8:34:12 股吧网页版
狮头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沙)

本人方沙,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方沙:女,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任职龙宸汇财税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龙宸汇财税咨询(昆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富星途投资管理(昆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茶亿茶咔(苏州)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23年3月30日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报告期的所有相关会议,并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本人对上述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情况及关注事项的汇报,对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询问,就定期报告中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的相关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时,从独立性原则出发,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1次,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
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之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反证监会文件所禁止的违规担保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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