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方沙女士、刘有东先生及吴家辉先生共 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独立董事方沙女士担任。因刘
有东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董事会,补选桂磊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至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方沙女士、桂磊先生及吴家辉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独立董事方沙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组织召开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协调会议。
三、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永拓能够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事务;并经审阅、评估永拓提供的资质材料等文件,对永拓及其审计会计师独立性、专业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永拓及其会计师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备应有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
综合上述情况,且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讨论后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根据公司提供的审计材料,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除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调整会计政策之外的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等事项。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财务部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沟通事项的进展予以充分关注,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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