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4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 第 1—11 页
二、关于医药流通业务......第 11—19 页
三、关于商誉减值......第 19—32 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6〕2-2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来的《关于北海国发
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1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由于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说明中的 2025 年财务数
据均未经审计。本说明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一、关于营业收入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3.3 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仍为 3.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0.8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有
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项目、金额、相关业务
开展情况及扣除原因等,并逐项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扣除尚无扣除的
情况;(2)按主要产品类别或业务板块,列示 2025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的
具体金额、占比、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并说明主要影响因素;(3)各业务
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作期限、是否新增客户
或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与账期,以及截至回函日的回款
情况,并说明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原因;(4)说明 2025 年
度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新业务模式或通过新客户实现大额销售等异常
交易,如存在,请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及其商业实质。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发
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1 条)
(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
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项目、金额、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扣除原因等,并逐项
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扣除尚无扣除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下:
相关业务开展情 是否存在其他
项 目 金额 况及扣除原因 应当扣除尚无
扣除的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2,956.2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48.0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0.75%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 主要为房屋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租、销售废品等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223.54 收入,属于上市 否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公司正常经营之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外的收入
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
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
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否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医药流通销售药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24.54 品贸易业务,已 否
按净额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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