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2026年2月5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
收到法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以下简称《“ 通知书》”),
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予以
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
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引导人”),具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
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及公司
自行聘任预重整引导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常州中院进行预重
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
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
算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
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
计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800 万元到-13,000 万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
称前冠以“*ST”标识)的风险。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
司及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开展预重整阶段的各项工作。现预重整引导人就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 请债权人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前申报债权,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
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债权人无须前往预重整引导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在形式审查通过后再行邮寄),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
(1)债权申报网站为:
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642724
(2)手机小程序: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e 破通平台”输入识别码“642724”;手机扫码申报:
3.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小程序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预重整引导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
二、预重整引导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律师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 18 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区)预重整引导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18951771588
三、特别说明
1. 如未来常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预重整引导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常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常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2. 如未来常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材料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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