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
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或“法院”)发来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以下简称“《送达回证》”),债权人江苏杰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洋能源”)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债权人常州凯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诺铝业”)以常州亿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常州亿晶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如果法院后续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800万元到-13,000万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的风险。
公司和常州亿晶收到常州中院发来的《送达回证》,债权人杰洋能源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债权人凯诺铝业以常州亿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常州亿晶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专项自查,情况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
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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