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及公司自行聘任
预重整引导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2月4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控
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收到常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或“法院”)发来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以下简称“《送达回证》”),债权人江苏杰洋能源装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洋能源”)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
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债权人常州凯诺铝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凯诺铝业”)以常州亿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常州亿晶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
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
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以下简称“《通知书》”),法院对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
司根据《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整案件工作指引》之规定及《通知书》
的指引,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
公司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同意
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及子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
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
算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
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
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期末净资产为-6,800万元到-13,000万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
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
报告披露后,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
“*ST”标识)的风险。
一、法院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情况概述
(一) 预重整备案登记申请简述
2026年2月4日,公司和常州亿晶收到常州中院发来的《送达回证》,债权人杰洋能源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债权人凯诺铝业以常州亿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常州亿晶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 法院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时间
2026年2月5日。
(三) 《通知书》主要内容
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依照《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整案件工作指引》之规定,本院对你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你公司应参照上述工作指引自行聘任预重整引导人,并配合预重整引导人开展相关调查、接受监督,依法履行债务人各项义务,积极推动和完成预重整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自行聘任预重整引导人情况
2026年2月5日,公司根据《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整案件工作指引》之规定及《通知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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