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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02:43 股吧网页版
栖霞建设:栖霞建设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舆情管控工作,建立系统完善的舆情管理机制,提升应对舆情事件的处理能力,确保舆情发现与应对的及时性,有效防范公司信誉损失与股价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舆情是指:

1、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2、社会上散播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3、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意向的信息;

4、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的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1、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2、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信息采集、监测工作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牵头负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网络传言、贴吧、媒体报道等舆情,关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研判和评估情况及时上报舆情管理工作组,根据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组的要求或者决策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应当配合证券投资部的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其负责人即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的责任人,保障舆情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客观性、真实性,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主要
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投资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三章 舆情处理措施

第八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投资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领导及监管部门:

1、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2、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3、若发现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外,必要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经甄别判断后,由相关部门灵活处置。

第十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做出决策和部署。证券投资部与品牌管理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掌握舆情传播范围,拟定应对方案;

(二)必要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 E 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澄清。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情况说明公告或者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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