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慧峰
(2025 年 4 月 25 日)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明确要求,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积极主动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流程,按时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凭借自身深厚的专业知识积淀,针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运作,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害。现将本人在 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潘慧峰,男,1975 年出生,博士、教授。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财务管理教授,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主要股东体系内担任任何职务。履职过程中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进行了投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6 次,股东大会 7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应参会 亲自参会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未 说明
缺席 大会情况
次数 次数 出席 亲自参加会议
潘慧峰 9 9 0 0 否 3 现任
(二)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及投
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10 次会议,主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
部控制、聘任会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 1 次会议,对 2024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本人
具体出席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潘慧峰 5 0
(三)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 年 7 月 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2、2024 年 7 月 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3、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4、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借助参会契机与管理层
就公司生产经营现状、内部控制等关键议题深入沟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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