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郑远民
(2025 年 4 月 25 日)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郑远民,男,1966 年出生,博士,教授。历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百人工程”学者,兼任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湖南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长沙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长沙合君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湖南一二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负责人,欧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联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主要股东体系内担任任何职务。履职过程中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通过电话、邮件、参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交流。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积极和会计师事务所交流,及时掌握重大事
项进展,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针对董事会提交的审议议案及资
料,我审慎审核,结合公司业务实际与专业特长,公正独立地表达见解。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判断,未提异议。本年度,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6 次,股东大会 7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应参会 亲自参会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未 说明
缺席 大会情况
次数 次数 出席 亲自参加会议
郑远民 16 16 0 0 否 7 现任
(二)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及投
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及独立董事人员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召开 1 次会
议,对有色金属行情、相关政策及行业未来研发趋势进行认真分析,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委员会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郑远民 3 1
(三)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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