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5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郑州分行”)
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该授信业务已经到期。公司拟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重新办理的授信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为 6,000 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重新签署担保合同后,原担保合同自动解除)。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郑
州东风支行”)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
币 15,000 万元,该授信业务即将到期。公司拟为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锌业”)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重新办理的授信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公司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重新签署担保合同后,原担保合同自动解除)。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担保 被担 金融 担保 融资 担保 是否有 反担
方 保方 机构 (本 期限 方式 反担保 保人
金)金
额
豫光 中信银行股 连带责任 豫光
公司 集团 份有限公司 6,000 1 年 保证担保 是 集团
郑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
公司 豫光 行股份有限 15,000 1 年 连带责任 是 豫光
锌业 公司郑州东 保证担保 集团
风支行
合计 21,000 -
截至目前,公司已为豫光集团及豫光锌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2,800 万
元、担保余额为 96,033 万元。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对该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认为: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
审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豫光集团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4426L
成立日期:1997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址: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注册资本:50194.195842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金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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