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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9:30:06 股吧网页版
交大昂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萧耀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萧耀熙

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和制度,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于2024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萧耀熙,男,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数学学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加拿大安省特许专业会计师。本人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自1996年6月至2023年5月,在德勤中国和德勤亚太历任多个高级管理职位。本人曾在德勤亚太区任公司发展领导人,负责推进亚太地区大量收购项目。在德勤中国任首席运营官兼副首席执行官、华东区主管合伙人、华东区审计主管合伙人,领导德勤中国的运营,拥有资深的审计和会计专业背景,在审计、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工作超25年。2015年荣获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会会议2次,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上任后应参加 上任后亲自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上任后应出席 上任后参加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股东会次数 股东会次数

9 9 0 0 否 2 2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三)相关决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出席了上任后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上述会议召开前,针对审议事项,特别是重大事项,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认真阅读各次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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