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创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人数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业
务收入 10.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
亿元。
2024 年为 180 家上市公司提供了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涉
及行业有: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
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
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且保持了高度稳定。
项目负责合伙人及独立复核合伙人均由资深审计合伙人担任。
(一)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本 何时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 姓名 册会计师 从事上市 所执业 公司提供审计 核上市公司审计
公司审计 /复核服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刘元锁 1999 年 1999 年 2017 年 1 月 2024 年 5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正洋 2017 年 2014 年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 2
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敏 1995 年 1993 年 2011 年 11 月 2024 年 超过 10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二)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制定了审计质量检查有关制度,审计执行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汇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检查;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督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三)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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