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 2025-014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修订背景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行使;(2)调整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治理主体权责;(3)强化股东提案权等权利;(4)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 修订后条款内容
款序号 款序号
为维护中铁高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维护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中国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制定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公司在成都市工 ……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第二条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二条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为:91510100720312205T。
号:510109000032189。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人。
第八条 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依照本章程第一百
一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 / 第九条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第九条 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 第十条 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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