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菲达环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菲达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关于菲达环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持续督导报告书。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菲达环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出具持续督导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由上市公司及重组各方提供并由各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报告书不构成对菲达环保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菲达环保的相关公告文件信息。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持续督导报告书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持
续督导报告书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菲达环保、上市公司、 指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杭钢集团 指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曾用名)
杭钢股份 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集团 指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紫光环保 指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杭钢集团
标的公司 指 紫光环保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紫光环保 62.95%股权
拟购买资产
本次重组、本次资产重 上市公司分别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杭钢集团所持有的紫光组、本次交易、发行股 指 环保 62.95%的股份。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上市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募集配套资
资金 金
本次发行 指 菲达环保为购买标的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行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 指 菲达环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次配套融资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指 菲达环保与杭钢集团签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 向杭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菲达环保与杭钢集团签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重组报告书》 指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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