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511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814,91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8.02%。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2%。
2025年12月30日,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启权先生所持公
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占其 占公 冻结股份
股东名 冻结股份数 所持 司总 是否为限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称 量(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比例 比例
广东省
2025 年 2028 年 深圳市 司法
吴启权 105,814,915 100% 8.02% 否 12 月 12 月 龙华区 冻结
29 日 28 日 人民法
院
合计 105,814,915 100% 8.02%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称 (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记数量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股) 比例 比例
吴启权 105,814,915 8.02% 105,814,915 / 100% 8.02%
合计 105,814,915 8.02% 105,814,915 / 100% 8.02%
三、其他说明
1、吴启权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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