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509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
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等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批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同意向 112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数量总计 1,830 万份,其中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15 万股,授予股票期权
915 万份,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授予价格/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
的价格为 2.49 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97 元/股。
3、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915 万股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相关工商变更已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办理完成。
4、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激励对象中沈习波等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对前述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11 万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904 万份。
公司以授予价格2.49元/股回购注销前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 11 万股。2023 年 12 月 25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已经注销,股权激励
计划剩余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904 万股,授予对象由 112 名减少为108 名。
5、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获授 452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
手续。前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上市流通。
6、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合计 99 名,行权数量合计 423 万份,行权价格为 4.97 元/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股权激励对象中新增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 2.49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8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 26.50 万股,并注销 8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 1 名离世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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