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9:32:49 股吧网页版
华海药业:2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金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近 6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信息,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的发表相关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辛金国,63 岁,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与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特聘教授、管理学院院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兼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议案审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
式亲自出席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未缺席会议,各项会议议题均认真审议、依法履责。本人出席会议前会主动了解并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及时向公司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召开时,本人会积极参与会议的交流与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 2024 年期间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财务委员会主任、人力
资源委员会委员及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取消董事会财务委员会架构设置、相关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履行的议案内容,本人在审慎核查公司治理架构和职权划分后,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 次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1 次
董事会财务委员会、2 次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发生,各项会议议题均认真审议、依法履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原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年度审计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并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与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审计部总监、分管业务负责人等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召开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本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重要事项的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从财务角度对公司集团化管控、稳健经营发展等方面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对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沟通会和2023 年度审计初稿资料重点事项沟通会,充分沟通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时间进度和审计流程,就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合理性、关注的重点、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在今后审计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讨论,同时持续跟进审计进展情况,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对同期比存在的差异,能比较客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