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5-051 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完成了上述股份回购事宜,共回购公司股份 10,656,753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予以转让,如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转让的,尚未转让部分应依法予以注销。鉴
于此,为更好地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2025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656,753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507,907,834 股变更为 1,497,251,081
股,注册资本将由 1,507,907,834 元变更为 1,497,251,081 元。本次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邮编:317024。
2、申报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 45 日内(9:00-12:00,14:0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4、联系电话:0576-85015699
5、传真号码:0576-8501601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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