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9:32:46 股吧网页版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 1
第三章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 ...... 2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职权 ...... 2
第五章 审计范围及证据 ...... 4
第六章 审计工作程序 ...... 5
第七章 审计档案管理 ...... 8
第八章 奖惩 ...... 8
第九章 附则 ......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时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并予以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即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审计部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稳定且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提名,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负责审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审计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 审计部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

2、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经验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具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

第十条 独立性原则:审计部保持独立性,不置于公司其他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 回避性原则: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业道德原则: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

第十三条 保密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在执行业务中知道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

第十四条 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保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

第十五条 廉洁性原则: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实际经营管理活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洁的纪律规定。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职权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5、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
的关系。

第十七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公司范围内的审计规章制度的制定,编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益的审计;

3、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

4、物资采购的审计;

5、经济合同的签定及履行情况的审计;

6、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

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