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IIG Trinity(Anhui)Technology Co., LTD.
(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一月
公 司 声 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5、投资者如对本预案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 别 提 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2.5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321,492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8.41%,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六、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八、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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