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 28 日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
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动作,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并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
序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一条 为维护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以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1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
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2 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3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4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认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5 利。 正的原则,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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