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6 00:24:00 股吧网页版
超300亿!茅台,大利好
来源:中国基金报


K图 600519_0

  【导读】贵州茅台拟中期分红300.01亿元,15亿元至30亿元回购股份注销

  11月5日晚间,贵州茅台推出“分红+回购”组合拳。

  具体来看,贵州茅台推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其全体股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95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1亿元(含税)。

  同时,贵州茅台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含)至30亿元(含)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887.63元/股,回购股份的用途是注销并减少其注册资本。

  贵州茅台公告称,公司将推进市值管理常态化,打造高水平股东回报新格局,通过常态化现金分红、开展股份回购、积极推动大股东增持“组合拳”,多维度筑牢股东回报体系、稳定市场价值预期。

  截至11月5日收盘,贵州茅台股价报1420.08元/股,跌幅达0.62%,总市值为1.78万亿元。

上市以来第二次发布中期分红方案

拟合计分红300.01亿元

  贵州茅台推出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其上市以来第二次推出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此前,贵州茅台发布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88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1亿元(含税)。

  对比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略高,但合计金额基本相同。

  贵州茅台公告称,公司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为了落实新“国九条”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在一位资本市场人士看来,有别于年度分红,中期分红缩短了投资回报周期,除了能让投资者更快地分享企业成长的红利,还能促进资金的再投资,从而形成良性循环。长期来看,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在市场上的吸引力。

回购价格上限提升

  贵州茅台自上市至今,已经连续两次推出回购股份方案,并且第二次推出回购股份方案的时间,距离其完成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仅过去了两个多月。

  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显示,贵州茅台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为15亿元(含)至3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87.63元/股(含)。

  贵州茅台发布的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显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为30亿元(含)至6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795.78元/股(含)。

  截至2025年8月29日,贵州茅台完成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回购股份达392.76万股,占总股本的0.3127%,回购价格为1408.29元/股至1639.9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约6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贵州茅台推出的两次回购股份方案均提及,回购股份的用途是注销并减少其注册资本。

  相比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贵州茅台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下降,但回购价格上限提升了91.85元/股。

  公告显示,贵州茅台制定的两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均不高于贵州茅台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贵州茅台股票交易均价的130%。

贵州茅台透露未来经营发展方向

  贵州茅台在最新公告中提到了当前白酒行业的变化。公告显示,当前白酒行业面临周期性调整,贵州茅台也正在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换挡。

  2025年前三季度,贵州茅台的营业收入为1284.54亿元,同比增长6.36%;归母净利润为646.27亿元,同比增长6.25%。

  贵州茅台公告称,面对白酒行业的下行压力与挑战,公司将始终秉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全力推动企业与渠道商、投资者等相关方的利益平衡协调发展。

  同时,贵州茅台试图推动市场营销工作高质量发展。

  贵州茅台称,公司将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聚焦“客群、场景、服务”,围绕产品适配需求、渠道协同创新、终端提档升级,推动产品、渠道、终端协同发力,实现消费者功能价值、体验价值、情绪价值的有机统一。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