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二章 职责说明
第五条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
(一)公司设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二)审计部总监全面负责日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所属的审计委员会提交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审计部总监有权与公司管理层直接
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三)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四)内部审计人员须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五)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开展审计,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勤勉,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办理的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内部审计人员对在审计过程中获悉的公司重要的经营情况及交易往来等信息数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承担保密责任。
(七)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依照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职责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5、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
的关系。
(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浪费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4、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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