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案号(2025)粤52执恢33号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案号(2025)粤52执恢33号
2025-05-15 11:54:00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债务违约与破产申请记录
2023年7月: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康美中药城破产清算,涉及货款379万元及利息。
2024年3月: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再次申请破产清算,涉及货款81.6万元及利息。
法院裁定:揭阳中院均裁定“不予受理”,认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康美中药城“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本次恢复执行的特殊性
执行标的激增:本次执行标的达9033万元,远超此前破产申请涉及的金额,可能涉及多笔累积债务或新增判决。
恢复执行依据:通常基于新证据、未履行义务或债权人新申请,需关注法院是否认定康美中药城存在“逃避执行”行为。
2025-05-15 12:10:53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系贵司投资者/股东,关注到贵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涉及多起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要求,现就(2025)粤52执恢33号案件进展问询如下:
1. 该案件是否与前期披露的佛山市翔盈家具/中科恒实业破产清算申请相关?请说明案件性质、受理法院及当前执行状态。
2. 案件是否涉及新增债务或资产处置?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子公司运营的具体影响为何?
3.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第二十四条,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包括执行阶段变化)需在知悉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诉讼进展需及时披露。请确认是否已触发信息披露义务,预计公告时间为何时?
恳请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前书面回复,以便投资者评估风险。感谢配合!
我已经发电子邮件去询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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