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4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27日、10月28日、10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27日、10月28日、10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约的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上传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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