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黄隽,女,1963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
教授、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且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8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18 次,亲自出席会
议 18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9 次,本人出席 9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审议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对审议事项,本人于会前充分准备并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
材料,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认真审查被提名人资料,被提名人符合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任职期内,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意
见并投同意票。
2024 年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电话沟通、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重大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能较好地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五)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各项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审议议案的讨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为公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同时,出席的股东大会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原则,通过审查、决策、执行以及披露过程,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是否客观、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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