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0:43:33 股吧网页版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1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炭素)、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眉山蓉光)、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喜科墨)提供与授信业务相配套的担保预计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本次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和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预计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炭素、成都炭材、抚顺炭素、眉山蓉光、方大喜科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眉山蓉光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与授信业务相配套的担保预计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成都炭材、抚顺炭素、眉山蓉光、方大喜科墨提供预计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具体授信额度和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者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被担保人之间进行调剂。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获取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231501U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之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 648 号

营业期限:198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37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经营范围: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肥炭素(合并)资产总额为 78,
968.2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939.87 万元,净资产为 47,028.39 万元;2024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1,230.97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554.54 万元。

公司持有合肥炭素 100%的股份,合肥炭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6538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