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5-03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除附
件所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二条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本公司”或“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5]122 号文批准,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5]122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号为 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号为
3300001000366 , 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3300001000366 , 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70469053XT。 9133000070469053XT。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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