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
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俊先生、董事叶
丽君女士(2024 年 4 月 13 日前为杨九如先生)及独立董事廖少明先
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的独立董事黄俊先
生担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
经公司于2024 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为:黄俊先生(主任委员)、叶丽君女士、廖少明先生。
二、本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均
按时出席全部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4 年 1 月 26 日 听取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以及
2023 年度内控情况的汇报;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计划、审计关注重点等内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4 年 4 月 11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 7 月 9 日 听取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
2024 年 8 月 23 日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本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
认为其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一
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积极
沟通,以协调、确定公司年报审计计划安排,及时沟通反馈年报审计
计划中的关键审计事项,督促年报审计工作高效、保质地完成;按照
公司年报审计相关规定,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监督、核查职能。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推进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就内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继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完善,听取公司管理层有关内控进展情况的汇报,敦促公司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同时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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