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5-02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灵活性,同时结合目前境外债券的市场情况,公司拟以境外全资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作为发行主体发行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境外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债”)。
本次发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债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债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公司直接控制的、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发债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可采取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分期、每期发行额度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视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具体期限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具体利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担保安排: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担保或其他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为发行人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增信机构提供备用信用证、维好协议等。具体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发行结构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具体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发行时的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其他政策、法律许可的用途;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8、上市安排:本次拟发行的债券将根据投资者需求确定是否上市及具体挂牌上市场所,具体事宜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债相关授权事项
为保障本次发债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与本次发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本次发债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额度)、期限及利率、发行方式、发行时机、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上市安排和申请等与本次发债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相关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批准、授权、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债事项有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以及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条件及条款、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担保契据、信托协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本次境外债券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发债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债;
5、办理与本次发债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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