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5-03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30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自 2024 年起,公司为应对钢铁原燃料价格波动风险,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调整了部分贸易业务模式,即公司对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无风险交易模式,从而将原燃料贸易中的价格波动风险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审计机构相关意见,对上述业务收入采取净额法核算,同时对 2024 年前三季度该业务从“总额法”核算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对 2024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此项调整不影响 2024 年度及以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1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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