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目 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3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4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4
第五章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4
第六章 附则......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6
第一章 总则...... 6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6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6
第四章 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7
第五章 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7
第六章 附则......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9
第一章 总则...... 9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9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10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12
第五章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程序...... 13
第六章 附则...... 1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15
第一章 总则...... 15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15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15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16
第五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16
第六章 附则...... 1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提高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下属的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因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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