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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会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会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通过《关
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会议通过《关
于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会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
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份定期报告,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符合双方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行为。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08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回购注销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872,333 股。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方大特钢 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9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 1,18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69,682,667 股;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方大特钢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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