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独立董事组
成,分别为李晓慧、饶威、魏颜、侍乐媛、毛英莉,李晓慧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内容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
会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会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会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会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
会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10月 25 日召开,
会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7、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10月 29 日召开,
会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8、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12月 30 日召开,
会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积极推进年报审计有关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年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审计划的时间与重点审计事项的汇报,并提出建议与意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专门会议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并审议财务报表,听取年审会计师的进展情况。在年报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年审机构出具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勤勉尽责完成定期报告相关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就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判断,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督促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四)推动及督促公司内控评估有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关注风险管理及内控工作,积极推动完善公司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完善内控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控自我评价。
(五)监督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查拟聘任财务总监情况。经对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进行事前考察,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评价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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