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股票代码:600506
收购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统一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直接在统一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已获得有关财政部将中国信达股权划转至收购人的批复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股权变更的批复,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自财政部取得其持有的全部中国信达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持有统一股份 79,590,076股股份。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2
目 录......3
释 义......6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7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7
三、收购人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8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情况......8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8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9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11
一、本次收购目的...... 11
二、未来 12 个月内收购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11
三、本次收购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 11
第三节 收购方式......13
一、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13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14
三、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14
第四节 资金来源......16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7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17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17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17
第六节 后续计划......18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18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18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18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18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19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1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9
第七节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