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树民、独立董事辛茂荀、董事娄欣/独立董事王宝英 3 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袁树民;委员:辛茂荀、王宝英。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通过通讯或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分别对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确认。
(一)2024 年 3 月 13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中兴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审中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和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关注到的重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2024 年 3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审后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3 年全年的生产经营成果。
(三)2024 年 3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以下事项:1、《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4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4 年 8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2024 年 10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六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机构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与审计机构商定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期间,审计机构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
2024 年度,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阅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机构提交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如下意见: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全面履行了其审计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