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38949 债券简称:23中化K1
债券代码:241598 债券简称:24中化K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出席会议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日的议案》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南通星辰 100%股权,南通星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5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基
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7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为 3.5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
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自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各方持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必要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需要召开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公司本次重新召开董事会调整定价基准日并确定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不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6 年 2 月 10 日,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20 个交易日 4.38 3.51
60 个交易日 4.21 3.37
120 个交易日 4.29 3.44
注:交易均价及交易均价的80%均保留两位小数且向上取整。
前款所称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5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该发行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终发行价格须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学工、庞小琳、胡斌、刘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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