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7:13:41 股吧网页版
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
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9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5 人

2024 年度业务收入:261,427.45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 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8,55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
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 在其他单位兼

券服务业务 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 郭丽娟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 臣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 高 楠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郭丽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
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赵臣,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
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高楠

2004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