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2:21:53 股吧网页版
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雄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王雄元)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烽火通信”)《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烽火通信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雄元先生,52 岁,教授,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锦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王雄元 10 2 8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我出席各专业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王雄元 7 7 3 3

(三)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