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信息
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发行 85,403,726 股(含本数)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 中国信科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中国信科的批准,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国信科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与中国信科签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认购金额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拟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 85,403,726 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发行价格为 12.8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孰高值。
本次发行对象中国信科系由国务院国资委出资控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92.69%股权,系公司关联方,该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中国信科的批复,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三)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国信科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41.71%(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计算),中国信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 92.69%股权,中国信科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信科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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