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股票简称:烽火通信 股票代码:600498.SH
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发行人”或“公
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
《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示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本回复的补充和修改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9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
及 2024 年 9月末,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录
目录......2
问题 1 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3
问题 2 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 15
问题 3 关于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30
问题 4 其他 ...... 60
问题 1 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中国信科)。
请发行人说明:(1)中国信科认购资金来源,中国信科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和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
对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中国信科认购资金来源,中国信科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中国信科认购资金来源
中国信科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控股,注册资本 300 亿元
人民币。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信科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1,305.44 亿元,净资产 616.71 亿元,未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口径总资产 297.05亿元,净资产 128.55 亿元。2024 年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中国信科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国信科资产规模较大且资信状况较好。
中国信科对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股权质押,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根据中国信科出具关于资金来源的补充说明,
票据等债务性融资方式。
2、中国信科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中国信科系本次发行唯一认购对象,根据中国信科出具的说明:中国信科通过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间接控股烽火通信,系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系本次认购对象中国信科唯一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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