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引起的“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
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可转债 转股
110086 精工转债 2025/5/7 全天 2025/5/7 2025/5/8
停牌
调整前转股价格:4.86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4.87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 年 5 月 8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长江精工
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开发行
了 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
元,期限 6 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转股期限为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8 年 4
月 21 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1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精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86”。
根据《精工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精工转债”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可转换
为本公司股份。“精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0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
益分派,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96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
度权益分派,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92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6 元/股。
二、调整转股价格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在“精工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
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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