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1 20:21:55 股吧网页版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5-044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
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 2024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强化管理能力,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公司对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和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可持续促发展

公司在“五五战略”的指引下,以流程型组织变革为引擎,强化战略聚焦与运营管控,实现逆周期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金额 219.7 亿元,同比增长 8.4%,其中承接亿元以上 46 项,体现了公司在承接重大项目上的竞争力。此外,公司海外业务有新发展,重返沙特市场,首次进军欧洲和东非市场。报告期内,国际业务新签合同金额 30 亿元,同比增长 202.9%。

二、聚焦创造价值,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表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
稳定投资者预期,公司控股股东于 2025 年 2 月披露增持计划,拟在未来 12 个月
内,增持不低于 3000 万股,不超过 6000 万股。截止目前,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增持 53,999,122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 172,399,651.16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同时,公司拟将 2022 年回购形成的库存股变更用途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理念,以持续的企业发展和业绩增长为投资者创造长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价值。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顺利完成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向股东派发股利
共计约 1.2 亿元,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一步提高了现金分红比例,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

2025 年,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兼顾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同时,公司将重视运用股份回购、增持等方式,进一步增厚投资者回报,提振市场信心。

三、科技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 年,公司继续加大自主创新科技力度,积极推动技术创新研发,着力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助力行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授权发明专
利 48 项,11 项成果收获国际领先或先进评价,省级工法 12 项,省部级、协会
科学技术进步奖再入 11 项。公司首次揽获浙江省“尖兵领雁”重点研发项目和绍兴市“三位一体”重点研发项目,承担省、市、区 3 项绿色低碳重点研发项目。公司的装配式 PEC 产品体系技术课题《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基本理论、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经行业专家评审组审定,研究成果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2024 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报告期,公司累计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 13 次、监事会7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1 次,主要对定期报告等专项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报告期,凭借先进管理理念和卓越管理水平,公司首次获评中国卓越管理公司(BMC),与比亚迪、联想、唯品会、名创优品、金发科技等 15 家企业共同上榜,这也是当前中国唯一针对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的国际奖项。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持续加强董事会规范建设,高度重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